第34章 汗血马!
一听叶书的话,马宏峰马上就不爽了。顶 点 X 23 U S
怎么着,我跟你玩霹雳梗,展现高手风范,那是怀念大学时光,怎么着你这b一张嘴,就叫我绰号?
马宏峰不爽道:“傻b骂谁?”
叶书毫不示弱:“明明是个富二代,整天跟我们这群穷b鬼混一块打工,气得自己女朋友都跑了,不是傻b是什么?”
马脸,一下子就拉成了马脸。
旁边的刘少充笑得不行,一扫眉,却是注意到旁边的马依莎,眼睛一亮:“咦,莎莎你也在?嘿,来来,老马,给你介绍一下,这是莎莎,我们俩的朋友,嘿嘿嘿嘿……”
马依莎脸上难看至极,站在叶书身后,没搭理这货。
她认出了马宏峰,市里有名的土豪,没想到叶书还认识这样的有钱人。
“幸会幸会,美女挺漂亮……”
马宏峰扫了一眼,神色异样,说起正事:“不和你废话,一群同学我都联系好了,明天去我那聚聚,瞧你这人模狗样的,看样子是混出头了。那少充就交给你了,打扮得漂亮点,明天有重要嘉宾!”
叶书哪有这心思:“没空!你们潇洒吧,我最近比较忙。”
“你忙个p!”马宏峰笑骂道,“我都听少充说了,你这b整天跑步健身房,还他喵的在练剑!”
说到这里,马宏峰从叶书旁边的物品架上,抽出棠溪剑来,挥了两下:“还别说,是把好剑!可你练这玩意有毛用!市里的几家鸭窝,也没听说有舞剑的才艺展示啊!”
叶书伸手去抓,顺着对方躲避的力道,轻轻在马宏峰手背青筋上一拍,对方顿时手上一颤,棠溪剑便落了下去。
叶书随意踢了剑身一下,看着剑身荡起,右手随意一接,反手就插回了鞘内。
“!!!”
四周人顿时一静。
这一手实在太帅,哪怕是天天看叶书练剑的马依莎,都以为叶书只是一个兴趣,哪里想到,在这几天功夫里,叶书竟已经将剑练到这种地步?!
马宏峰嘴巴张得老大,这才细细观察起叶书来。
原本偏瘦的身材,如今已经结实饱满了起来,两块硕大的胸肌,顶得t恤贴身无比,汗珠浸湿衣衫,映衬着叶书胸前两点凸起,异常地诱惑……
双眼仿佛一个刚放出来的强x犯,时刻透着一点亮光,闪闪烁烁,如同能直刺内心。
身体强健、精神饱满,内分泌极为合理,皮肤光光滑滑不说,那股子由内心深处透出的气质,才更为吸引人的眼球。
尤其是此时叶书,手提一柄棠溪剑,普普通通地站在那,就像是一个久经军涯的士兵般沉稳,真正将“站如松”诠释了出来。
再想想以前叶书拼命挣扎维生的样子……
马宏峰长叹了口气,不得不承认,叶书是真的变帅了。
内心为朋友高兴,马宏峰却是嘴上不饶人:“行了,废材你别废话,给我富二代一个面子,别打我脸!明个我介绍我女朋友给你认识,梦中女神级别的!!说定了!”
见叶书还是没什么兴趣,马宏峰直接下了大杀器:“我刚搞了匹汗血马!”
“什么?汗血马?!”叶书眼睛顿时亮了起来,“别明天啊!现在就去!”
马宏峰笑了,学曹操问道:“君何故贱人而贵畜耶?”
一旁的刘少充怪笑道:“就是啊,你为什么变成了贱人,又如此地喜欢鬼畜呢?”
叶书呸了一声,二话不说就去旁边换衣服,旁边马依莎见了,眼睛一转,马上也急着换了。
待到叶书三人离开时,马依莎却是也默默地跟着。
妹子都倒贴了,叶书两人也不好说什么,马宏峰却误会三人关系不错,自然也不会说什么。
开着车,四人很快就来到市里的别墅区。
果然景色开阔,没有城市中的狭窄逼仄,马依莎满眼都是兴奋之情,这是她无比渴望进入的地方。
叶书的眼睛,却是被马场里的一匹神马,吸引了全部目光。
只见一匹高大轻盈的“神马”,正在马场里疾速自由奔驰,它一身银白色,在冬日太阳下,仿佛披着一层鳞光,异常地神骏。
马场说不上大,但也有二三百米长,但这汗血马跑得兴起,只10余秒,就从头跑到了尾,转身斜冲间,速度微降,显出自在从容的样子。
更妙的是,见叶书四人过来,马师只是吹了个响指,这银白色的汗血马,就温驯地减速跑了过来,一双眼睛好奇地看向这边,望见人群中的叶书。
果然不愧是神马!
太一贡兮天马下,沾赤汗兮沫流赭。骋容与兮万里,今安匹兮龙为友。
叶书双眼闪闪发光,长长吐出一口浊气:“难怪当初敦煌囚徒进献汗血马,汉武帝看后那么地欣喜若狂,不惜两次派大军,远征万里去夺这马,真是……”
一时间,叶书竟然找不出什么话,来形容自己的心情。
旁边的刘少充、马依莎读书少,没叶书那么多形容词,一个“卧槽”,一个“漂亮”,说不出其他的话来。
但他们,也仅惊叹于这马的“漂亮”,但看到叶书这样的反应,他们又有些不理解。
这马,不就是高点,大点嘛,现代社会,完全都当成宠物了,至于这样?
他们却不知道,叶书已经打定了主意,不论什么代价,都要获得这匹马。
太神骏了!
“欧阳克打赏了你一枚‘养神丹’!”
欧阳克:“好马啊好马!这不是我徒弟们想送给我的那种汗血马吗?主播这匹马送我,我送你白驼山庄的一件宝物,怎么样?”
接下来,众人说些什么,叶书都没有听到心里,他都没有在意。
他只是恍恍惚惚地在众人的拾掇下,靠近了这匹马,伸手摸了摸它那轻薄的皮肤,几乎能感受到皮肤下,血管的温热。
马通人性。
似乎是感受到叶书的情绪,向来以温驯著称的汗血马,表现得很和善,感受到叶书摸它脖子,它甚至还拿头蹭了蹭叶书的胳膊。
叶书太爱这匹马了!
没管别人,叶书翻身骑到了马上,强抑着内心的激动,脚上轻轻一磕,汗血马就慢步小跑了起来。
随着速度慢慢提升,叶书兴奋得大呼小叫。
“难怪说‘人中吕布,马中赤兔’,与这汗血马一比,貂婵还有什么意思?!”
但让他稳稳骑在马上的,更多的还是因为汗血马平稳异常,在正常小跑的速度下,叶书一时也没出什么问题。
这让叶书更加喜欢。
他曾经了解过,汗血马各方面素质确实极高,虽说因为身形纤巧,耐重方面差了点,但其优点,远远盖过了这个小缺点。
1000米的距离,汗血马67秒就跑到了,比黑皮还快。
也就是说,100米的距离,顶多十秒,就能跑过了。
这么迅猛的速度,难怪古人能够创出“斩北条麻妃、诛文丑”的故事来。
如果叶书先前拥有这匹马,《还珠》里直接就溜了,哪还能被一群清兵围杀至绝境?
跑了好一会,叶书才爱惜地下马,帮着汗血马顺了会毛,依依不舍地被马宏峰喊去。
一个漂亮异常地女孩,出现在叶书面前。
“哈哈,这是我女朋友!”马宏俊得意至极地道,“你们两个货,怎么不说话,怎么着,认不出小师妹‘宫雪仙’了?”
让叶书两人意外的,这个女孩,两人竟然认识。
刘少充一下子就破口大骂:“我了个去!不是吧!你真追到手了?当初咱们那一届,可不知道有多少人后悔自己要离校的。啧啧啧,雪仙妹子,幸会幸会!”
马依莎站在一旁,觉得有点尴尬。
自己虽然漂亮,但气质太社会,眼前的宫雪仙,却是气质娴雅,有种大学女教师的文静。
尤其是听到,宫雪仙是马宏峰的女朋友时,马依莎内心的不适感,越加强烈了。
从长相、到气质、到穿着、到内涵,自己被完爆了。
叶书在一旁,却是看得一脸怪异,没等马宏峰再说话,就问道:“你说的女朋友,就是宫雪仙?”
这种神情,却是被马宏峰误会了,得意洋洋道:“哈哈,怎么着,心疼了?当初一群暗恋雪仙的人里,就你这货最假正经,现在知道吃兄弟我的醋了?哈哈,快叫嫂子!对了,雪仙,来,和这两个货打个招呼,这都是我大学的好朋友……”
宫雪仙,却是客气地点了点头,神色淡然,眼睛从叶书两人身上扫过,仿佛两人不存在一般,理都没理两人。
这神态放刘少充、马宏峰眼里,都觉得正常,毕竟是当初名震全校的“小师妹”,学校几乎没男生不喜欢的。
梦中情人,有点小傲娇,太正常了。
怕生,也很正常嘛。
但这一切,在叶书的眼中,可就不正常了。
从老校长那得到了摄像机里,女主角恰恰就是眼前的宫雪仙。
同样是笑,穿着衣服和没穿衣服,差得也太多了吧?
照片、视频中,宫雪仙烟视媚行,面对老校长的镜头,表现出极大的包容心来,说什么做什么,极为主动。
现在穿上衣服,又如九天寒月里的月华仙子了,怎么跟旁边马依莎女神一个习惯?
旁边刘少充打趣道:“可以啊老马!小师妹都被你追上了!怎么着?准备什么时候生个小小师妹?”
对面马宏峰,脸色顿时就变了。
旁边的宫雪仙,也是脸上一红,随即冷冷地撇了刘少充两人一眼,语气冷硬地甩下一句:“你们玩吧,我先走了!”
突来的变故,让叶书几人都极为诧异,还以为这些话,触犯到宫雪仙的忌讳。
“雪仙你别生气!他不是故意的!别走啊!”马宏峰更是脸色大变,转头对着刘少充埋怨道,“你这货,怎么玩笑开得不看人?唉!不知道女生脸皮薄嘛?好不容易追上小师妹,抱都没给我抱过呢,现在被你这一搅……”
看得出,马宏俊一方面确实郁闷,一方面,又没真生刘少充的气。
脸皮薄?
一旁的马依莎,嘴角抽搐。
怎么这个“小师妹”,比自己还能折腾,这女神范玩得也太猛了,跟对方一比,自己那点高冷,都可以说是亲民了。
她算是看出来了,宫雪仙根本就是没瞧得起刘少充、叶书、自己三人。
眼神从自己三人身上瞟过,根本都不带停的,完全就像是大家闺秀,看街上的乞丐那种感觉。
被同阶级的人打趣,没什么。
但被下层的乞丐、吊丝打趣,那怎么能忍。
看在马宏峰的份上,宫雪仙才愿意跟叶书三人点点头,点头之交不过如是,怎么着,你个穷吊丝,还真以为自己能跟自己平等对话了?
马依莎不由得暗中羡慕。
自己整天玩女神范,眼下这才是真女神啊,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高贵,不用穿什么、戴什么,直接就把自己提高一个层次了!
瞧了瞧旁边叶书,马依莎突然就有些泄气。
对面的宫雪仙妹子,都跟市里有名的土豪谈上恋爱,而且不给对方一点脸色了。
自己,却还因为叶书有500万“这点小钱”,不得不耐着性子陪小心,想着能与叶书交上男女朋友,都是女神,差距怎么这么大?
想到这里,马依莎对叶书,一时也有些兴趣缺缺了。
说时长,其实也不过眨眼功夫。
马宏峰已经追了上去,小心翼翼弯腰陪笑脸,却根本挽留不回妹子,只能小快步跟着大步直走的宫雪仙,显得很是狼狈。
宫雪仙的高傲冷漠,叶书毫不在意。
马宏峰近乎舔狗的行径,作为大学好朋友的叶书,就看不下去了。
“等一下!”叶书边走边打开手机,调出一张照片。
没想到,前面的宫雪仙,耳朵里似乎根本没叶书这个人,充耳不闻般地继续大步离开,俏脸寒霜。
对付男人,宫雪仙很有经验。
像马宏峰这种富二代土豪,根本不能按正常套路来,得不到的才珍惜,要是按正常女朋友心思,关心他、呵护他,男人反而会不在乎。
这一点,宫雪仙再熟悉不过了!
她早就知道,叶书这两个便宜“师兄”,都是穷b。
那还有什么好说的,踩就踩了,两个穷吊丝,踩你是给你们面子,你们还能怎么着?
看到旁边马宏峰的舔狗样子,宫雪仙嘴角就微微上扬。
蓦然,一张自己摆的正面抖m照片,从自己与马宏峰中间划过。
耳边,传来叶书淡然的声音:
ps:五笔打字,打”颜良“两个字,竟然直接打出了”北条麻妃“,真是哗了狗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