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倾囊相授
“你!”
严振东顿时大怒,这分明是在嘲笑自己!
官靴、官服、官话。
这三样东西,让严振东直接不敢再说,敢怒不敢言。
纳兰元述却是颇有趣味地看了他一眼:“叶先生乃是当世大才,哪里用得着受这等腌气?
若是好武,朝庭里有的是各门各派的功夫!
我今日便给先生送上《杨氏鹰爪》、《四门棍法》,权作赏玩。
若是叶先生有意,两月后我们一同去京师,元述为先生求一份《杨无敌陈家沟拳》宫廷秘录如何?
当今乱世,这武夫不过一介之力,又受过先生提携之恩,安敢敝帚自珍,以一门小小的《严氏鹰爪功》折辱先生?!”
说一句,就大踏步走上一步,逼得严振东步步后退,脸色难看至极。
说完这些,纳兰元述再不理他,抱拳长长一揖:“昨日听先生讲学,元述如茅塞顿开,还想同先生多聊聊西方学问,望先生不吝赐教!”
满脸热切、双眼崇拜,简直就是后世那些见了明星的狂热粉丝。
满清之内,也有这样的人物么?
叶书瞧了瞧他,心里不由得有些感叹。
眼前这个纳兰元述,从个人品行上看,俨然就是史书上的忠臣志士,可惜却生为旗人,一腔忠肝,报效的是清朝这个坑货。
他忠勇坚毅,在抓捕革命党时,还能想着不伤及无辜百姓。
他行事果决,为了功成,暗中借助白莲教的势力,袭杀洋人,手段之高明,让白莲教的人,都只是对朝廷口头不屑,而行动上不伤官兵分毫。
可惜了!
叶书双臂扶起了他:“早就听说纳兰元述‘束衣成棍’的威名,以后我也是有许多功夫上的疑问,想求教你。”
“嘿!功夫?”纳兰元述瞧了一眼旁边的严振东,“当今之世,功夫还有用处么?”
“自然是有用的!”
叶书笑道:“几十年、甚至百余年内,洋人强盛之势恐怕都不会改变,百工百技,中国都要落入下风,五千年养出的自信,硬是被摧垮到自我怀疑的程度。
这时候,就需要我辈习武之人,振奋士气,让人有咬牙硬撑下去的骨气了……”
“!!!”
纳兰元述只是随意自嘲,哪曾想竟得出这样回答来,愣愣地在心里推演了一会,只觉得五体投地,又是一拜:“先生大才!当真是驭神算而测无常,竟然心思缜密到这种地步!”
拜完之后,又感叹道:“难怪先生兼习武艺!元述倒也粗通拳脚棍棒,一手束衣成棍,也劣有微名,先生若是有意,我愿倾囊相授!”
严振东:“……”
叶书:“……”
要不要玩这么大?!
两人都有些接受不了纳兰元述的热情,看这样子,仿佛生怕叶书不肯学他的功夫似的,比舔狗还舔。
但仔细想想,纳兰元述的行为,却是顺理成章。
一个原本毫无希望的人,猛地在叶书这里看到光明,自己一辈子的报负,都在叶书一言一语中有了成功的希望,纳兰元述已经把这当成了救命稻草。
他不是笨人,但现实之中,除了坚信叶书的“救国良策”外,他还有什么办法?
他愿意相信!
可以说,此时的纳兰元述,对叶书的狂热崇拜,不亚于白莲教徒之于九宫真人。
一点功夫,算得了什么?
……
叶书耗费精力、浪费时间,“只求无愧我心”的行为,竟然失之东隅,收之桑榆。
这倒是个意外之喜。
纳兰元述接下来的几天,果然如他所说,几乎倾囊相授,从功夫的根基马步,到他平生得意的《四门棍法》、《束衣成棍》尽数传授给了叶书,甚至就连《杨氏鹰爪功》,他都将自己的心得,毫无保留地教给叶书。
“叶兄弟你果然是天命之人,虽然习武较晚,但得了这么一匹宝马,精熟马性后,足以挡得过旁人十余年的死马功夫!”
纳兰元述对于叶书的功夫根基,也是赞叹有加。
马步,不是死蹲,那样只会折损筋骨。
扎马的要意,就是要平空扎出一匹马来,身在平地,身下却仿佛时刻有烈马相承,举手投足,就能借出纵马威势来。
叶书每日里纵马四方,无意中深合马步精要,反倒是比苦练死练,功效更大。
对于这样的“死忠粉”,叶书也没的话说,只是捡着历史大势,说给纳兰元述听,让对方更加钦佩。
他注定是个悲剧。
满清的死路,是自找的,莫说多出一个纳兰元述,就是多出千个、万个,也挽不回这滔滔大势!
这样的纳兰元述,意识到《传学堂》的重要性后,甚至比黄飞鸿还要挂心,叶书相信,哪怕自己拐了慈禧,纳兰元述也不会迁怒《传学堂》,甚至会加倍保护。
可惜了!
因此,叶书也不藏私,两人互通文武,不过短短月余功夫,两人已经堪称至交好友。
比叶书与黄飞鸿之间,关系还要密切。
倒是一桩奇缘。
……
而在这一个月内,整个满清天下,都因为《狮王争霸》而震荡不休。
广州城内,严振东借着帮沙河帮训练身手,名气打响,终于招收到了徒弟,甚至扎起了狮头,想要在这赛狮大会上出彩,名扬天下。
倒是黄飞鸿,只是一心学叶书教给他的西洋文化,对狮王争霸毫无兴趣。
可惜,他年岁已大,知见障太严重,学习进步程度,还没一些小孩进度快,这却让他斗志更深,每天深夜苦学苦练。
至于叶书,除了每天给城中稚子们讲些基础科学外,就是一心练武,纵马引弓。
在《黑菇木耳炖鸡汤》的帮助下,叶书精元进步很快,而且终于弥补掉自己根基不足的麻烦,彻底成了一名纯正的功夫高手。
严振东害怕失了叶书这个靠山,中间还曾送过一份《严氏鹰爪功》过来,倒也不输《杨氏鹰爪》、《四门棍法》,是一等一的外门功夫。
但叶书收获最大的,还是纳兰元述、黄飞鸿这两大功夫宗师,从根基上给叶书的指点。
一个月后。
“精元 lv2:35/200!
神元 lv1:96/100!
气元 lv1:0/100”
心里的挂碍已经消散,叶书的根基,几乎每天都有进境。
这一日早上,叶书、黄飞鸿如往常那般与手下晨练,见众人在海岸边练拳,叶书就纵马疾行,快意如飞。
自安定下来后,叶书就没再把汗血马非白收起来,每日里投食喂水,洗澡顺毛,一人一马关系突飞猛进。
汗血马皮薄,一跑动起来,透过那盈润的皮肤,几乎能看出它下面的血管,显出暗红颜色,如血一般。
这就是汗血马的由来。
并非是如武侠小说中说的那样,马流出的汗,是血红一片。
手掌摸在非白的脖颈上,感受着对方发热的皮肤,知道汗血马已经撒欢撒得够了,眼瞧着前面是一处河流,就停下马来。
卸下马上的武器,任由汗血马在那喝水,叶书站在河边,手掌一翻,便拿过一把长弓来,手上羽箭毫不停歇,连发三箭。
百步外的大树上,只听“嘟嘟嘟”三声闷响,三根羽箭,已经几乎射在同一个小圆圈上。
“完美!倒三角形,李莫愁番外常用到的形容词!”
叶书赞了自己一下,羽箭不停,射哪指哪。
顿见方圆百步之内,白色流光席卷四方,在四周大树之上,射出一个又一个的痕迹。
箭势稳定!
唯有在第十五箭后,叶书握箭的手指,才出现一丝颤抖,那羽箭箭尾轻颤,擦过树皮,又疾飞数十步,落在了地上。
叶书稳定心神,又发十箭。
这十箭,就心中没底了,只能保证十中六七,且掌握不住落点。
手指,也不可抑地出现颤动。
叶书放下弓箭,抓过旁边的铁枪,横扫疾掠,枪势惊人,卷起呜呜风声,骇人心魄。
得了《四门棍法》后,叶书的枪棒功夫大进,熟悉了枪性,枪势运转间,已有流畅之意,不再像先前那样,只以蛮力压人。
这一通铁枪舞下来,叶书全身血如沸水,额头汗水不止,目光间已经脱过晨曦时的柔和,转而锐利起来。
放下铁枪,叶书又拔出棠溪古剑,舞起剑来。
顿时,气象又是不同。
叶书同样没学到什么剑术,全靠自己摸索。
但《还珠格格》、《狂蟒之灾》里的血路开杀,却是让叶书的剑路,招招狠辣实用,几乎没有任何花巧,俱是符合自己的剑术运用,是叶书目前最强的攻伐手段。
长剑一出,整个人都从热血沸腾中,转而冷静了下来,杀气森森,让人不寒而栗。
长剑毕,叶书又弃剑张掌,手如鹰爪,演练起一路《杨氏鹰爪》中的擒拿手来。
脚下不停,却是黄飞鸿的无影脚,以正合,以奇胜,腿上动作极小。
出腿时,双肩不动不摇,与人争斗时,占尽了便宜。
四门棍法、鹰爪功、无影脚。
《黄飞鸿》系列中最为人所知的几门功夫,竟被叶书全部学了!
这真是……
无心插柳时,绿成荫;
有心栽花时,花不开!
因此,虽然这段时间生活平静,打赏方面微不足道,但收获却是叶书生平仅有,实力暴涨。
唯一算得上缺点的,就是这些功夫,全都没有以技能的形式,出现在叶书的状态栏上。
也就是说,叶书只能通过自己的练习,没法用声望,快速提升其境界。
宝箱中开出的“技能书”,获得艰难,但可以用声望升级。
剧情世界中,所学到的武学,获得相对容易,却只能自己领悟,进境稍慢。
毕竟,在各个武侠剧情世界中,秘籍多如烟海,要是能用声望随便提升武学秘籍境界,想办法搞个门派的藏经阁,未免也太容易了!
“只不过,单只是这份博览武学的见识,就足以极快加速修炼。而且剧情世界也会出现宝箱,也能通过击杀各个boss爆宝箱……
如任务一样,可操作余地很大,只看我如何选择了……”
举个例子。
同样是《四门棍法》。
纳兰元述教给叶书的,哪怕有对方抄录的秘籍复本,也只能靠叶书自己修炼,无法使用声望,急速提升其境界。
而如果叶书击杀了纳兰元述,有很大机会爆出宝箱,又有一定小概率,能从宝箱中,开出《四门棍法》的秘籍来。
这样的秘籍学了,只要叶书声望足够,就可以在一瞬间升级到最顶峰境界,只要叶书慢慢熟悉就好。属于速进型的。
……
“这也是一种考验吗?考验的,又是什么呢?
是贪功冒进?
还是踌步不前?”
叶书心里思考,手上却是不停。
拳脚演毕,叶书直接脱去身上武服长衫,在河水中浸了浸,手腕一抖一甩,整条衣巾,就疾卷了几分,又横甩过去。
“唉!这以刚御柔、以柔制刚的《束衣成棍》,纵使有《血滴子》这样的软兵经验,我依旧暂时掌握不了……
还得对枪棍了解到一定程度,或者进入《狂蟒之灾》,感悟巨蟒绞杀时的运力诀窍,这才有可能使好布棍……”
一心习武,时间飞快。
一旁的汗血马,早就喝饱了水,一边无聊地嚼着旁边的青草,一边看着叶书。
眼瞧叶书终于停下动作,躺在地上懒洋洋的样子,汗血马就是双眼一亮,欢快地跑到叶书身边,俯下头,伸出舌头,舔起叶书脸上的汗来。
“别闹!”
叶书无力地推搡了它一下,汗血马却仿佛得到回应一般,一边舔叶书的脸,一边拿头拱叶书的手。
似乎在说:“……忙完了吗?来一起玩呀!”
这,似乎是它表达情绪的方式。
突然出现在这个世界中,汗血马开始时,也是有些害怕的。
在叶书的温柔安抚下,它才慢慢适应环境,不再害怕。
只是,这个当舔狗的“传统”,却是留了下来。
这使叶书的想法,在一段时间里,变得极为大胆……
当真是,单身得久了,看匹马往自己怀里钻,都觉得眉清目秀……
ps:感谢老王又一次的两万打常,本来这章打算当今天的第一章更新,想想算了,给自己点压力,书友这么给力,我也不能懒着不是。
所有欠更还清。
但少冲郑重声明,都先别打赏了!
他喵的,眼瞧着都要30一二万字上架了,免费其不能再加更了,不然编辑会砍我。
再一次谢谢大家厚爱,感激!